建造藥品陰涼庫的要求有哪些?藥品陰涼庫要求
1、企業應當具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陰涼庫:
陰涼庫的選址、設計、布局、建造、改造和維護應當符合藥品儲存的要求,防止藥品的污染、交叉污染、混淆和差錯;藥品儲存作業區、輔助作業區應當與辦公區和生活區分開一定距離或者有隔離措施;陰涼庫的規模及條件應當滿足藥品的合理、安全儲存,便于開展儲存作業。
2、藥品陰涼庫應當配備以下設施設備:
(一)避光、通風、防潮、防蟲、防鼠等設備;
(二)有效調控溫濕度及室內外空氣交換的設備;
(三)自動監測、記錄庫房溫濕度的設備;
(四)符合儲存作業要求的照明設備;
(五)驗收、發貨、退貨的場所;
(六)不合格藥品存放場所;

3、藥品陰涼庫中藥品儲存要求:陰涼儲存藥品溫度20℃以下,相對濕度為35%~75%;
4、藥品陰涼庫溫濕度監控系統要求:
(一)溫濕度監測系統由測點終端、管理主機、不間斷電源以及相關軟件等組成。各測點終端能夠對周邊環境溫濕度進行數據的實時采集、傳送和報警;管理主機能夠對各測點終端監測的數據進行收集、處理和記錄,并具備溫濕度超出報警限定值、斷電等不正常狀態的有效報警功能(聲光報警及短信報警);監控系統應有不間斷電源。
(二)企業應當對監測數據采用安全、可靠的方式按日備份,備份數據應當存放在安全場所,記錄及憑證應當至少保存5年。
(三)企業應當對終端布點方案進行測試和確認,保證藥品倉庫中安裝的測點終端數量及位置,能夠準確反映環境溫濕度的實際狀況
(四)藥品庫房或倉間安裝的測點終端數量及位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:
每一獨立的藥品庫房或倉間至少安裝2個測點終端,并均勻分布;
